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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领导挂帅执行 力克多年骨头案
  发布时间:2018-05-31 14:48:21 打印 字号: | |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多用在承诺之后,表说话算数。中国人历来讲究“以真诚之心,行信义之事。”而在现代社会中,诚信二字不仅仅停留在道德层面,更有法律这强有力的后盾来保障。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某商城与宋某企业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时,按照生效民事判决书中记载,宋某应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搬出其租赁的某商城场地并返还,但判决生效后,宋某迟迟未履行生效判决。于是,该商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我院依法向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但其仍推脱拒不履行,主办该案的执行法官多次找到宋某,对其进行说服、积极地做思想工作,并详细介绍了法律有关规定,但均无效果,宋某仍推脱不予配合。针对这种情况,我院立即成立了以主管副院长为总指挥,执行局长、执行干警为成员的专案小组,针对该案制定了多套执行方案。最终,敲定了一套既能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又能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执行方案。执行当天,我院邀请公证处全程监督,街道办、派出所民警全程参与进行强制清场,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再次耐心细致地给宋某不断做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宋某表示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并愿意在法院的协助下主动清场,该案圆满执结。

  此次行动,突出了一个“联”和一个“和”字。我院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银行、土地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形成外部联动,力促联合多方力量为当事人和解提供坚实后盾;坚持以情、理、法相结合促和解,灵活运用多种方法,竭尽全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使双方当事人相互谅解,自愿和解,解决纠纷。努力破解执行难,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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