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审判执行工作安排的通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好地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竞秀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有关安排通告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的开庭、接待、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统一延期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二、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交叉感染,有关诉讼事项建议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通过河北法院诉讼无忧网(http://sswy.hbsfgk.org:7080/)、河北移动微法院等网络方式办理立案、缴费、阅卷、质证等事项。
三、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将优先安排网上开庭、调查或询问等方式进行案件审理。必须到现场开庭的,请带好开庭传票及相关证件,并主动配合疫情安检防控。
四、如当事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无法参加庭审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申请延期审理。
五、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如诉讼参与人确需来法院的,须佩戴口罩并在我院二楼诉讼服务中心安检口接受体温检测;体温异常的,务请先行就诊。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不便的,敬请谅解。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