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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起纠纷 悉心调解促和谐
作者:苑晶晶  发布时间:2021-08-11 10:00:15 打印 字号: | |

“真是太感谢法官了,好几年的欠款终于要回来,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北京某机械有限公司的当事人说道。近日,我院立案庭诉前调解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和感谢。

     据了解,原告北京某机械有限公司为被告保定市某开发有限公司加工安装信报箱,按照双方签订《信报箱加工安装合同》原告已经将信报箱全部加工安装完毕,按照双发合同约定被告应支付原告货款74290元,已付货款50000元,剩余货款24290元,原告曾多次催促被告还款始终未果。在收到案件后,诉前调解法官第一时间打电话给双方当事人,进行积极引导和劝说。起初原被告情绪都比较激动,意见分歧较大,调解工作进行的不是很顺利。但调解法官没有轻言放弃,多次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并组织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进行调解。最终在调解法官苦口婆心的劝导和耐心细致的说理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告同意将剩余的货款支付给原告,原告也作出了利息方面的让步,双方签订了民事调解书,调解工作圆满完成。 

     此次成功调解,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得到了双方的肯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树立了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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