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审理的众多案件中,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较为常见,有的借款双方基于朋友关系的信任将钱借给对方,但借钱之后未能及时偿还,最终昔日朋友对簿公堂。竞秀区人民法院韩北法庭最近受理了一起原告王某某起诉被告王某的案件,二人系朋友关系,被告以购房资金紧张为由向原告借钱,基于朋友关系,原告陆续向被告出借共计22万元。借款到期后,被告未能及时偿还借款,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来到法庭,起初被告不同意调解,一直声称自己没有钱款偿还原告,原告基于被告的这种态度更加不相信对方。面对这种情况,法官从法理和情理两方面分别做原、被告的工作,双方正是因为朋友之间的信任才产生了借贷关系,应当互相珍惜彼此的友谊和信任。通过法官的悉心讲解,被告意识到之前自己的行为不妥,提出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尽快偿还原告借款,原告也提出自己体谅被告,愿意相信被告能尽快还款,最终两人握手言和,双方感谢法院化解了矛盾,解开了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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