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以来,竞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切实将队伍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开展的强大动力。近日,我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到实处。
在原告王某伟与被告王某民间借贷一案中,原被告系叔侄关系,2019年3月25日,被告向原告借款进行个人房屋购置,双方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原告于当日向被告转账5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并约定每月支付相应利息。
还款期间,被告王某仅偿还了部分利息,剩余本息一直拖欠不还,原告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承办法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便引导双方进行调解。承办法官用朴实、通俗的语言耐心地向当事人解释“欠债还钱”的道理,以及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况且原、被告系叔侄关系,事发之前双方关系一直不错,发生借贷关系的出发点本应是叔叔帮助侄子购房,这说明了原告特别注重叔侄感情,同样作为被告侄子也应感恩原告叔叔的行为,无论从发法律层面出发还是从道德层面来讲,叔侄对簿公堂的场面谁都不愿意见到。最终,被告王某表示,因自己目前经济拮据暂无法履行约定,希望原告能够宽限时间让其周转一段时间,原告也表示了同意。随后,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还款协议,该案顺利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