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竞秀区法院技术室的工作人员在保定市西三环某纸箱厂组织了对涉案纸箱是否合格司法鉴定的现场勘验。
本案中,原、被告双方签订了关于涉案纸箱的《采购合同》,当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向被告供货时,被告以涉案纸箱部分不合格为由拒收纸箱,原告将相关纸箱运回。因原告已为履行合同进行了前期投入,退货导致原告损失巨大。双方协商无果,故诉至法院。原告申请对涉案纸箱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进行鉴定。按照程序,鉴定机构需要对涉案纸箱进行现场勘验。
为使案件早日得以解决,技术室工作人员依法选取并组织北京某专业鉴定机构赶赴保定市西三环涉案纸箱所在仓库,在保证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进行了现场勘验。
勘验现场,竞秀区法院技术室工作人员组织对涉案纸箱进行了核实。在各方当事人的见证下,鉴定机构人员对相关证据一一进行了核对和拍照取证,在场人员对勘验情况进行签字确认。此次鉴定,确保了鉴定程序的有序、高效进行,为下一步案件顺利解决提供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