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民事审判庭审理了一起分家析产案件,原、被告系同父异母的兄弟,平时兄弟之间感情和睦。宅基地被征迁后,双方约定了分家协议。但后来双方对于安置房和拆迁补偿款如何分割产生了重大分歧,双方互不相让,经村委会多次调解后均无结果,诉至法院。
在开庭审理的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都对财产分割的方案提出不同意见。鉴于双方之间的特殊亲情身份,本着和睦家庭,彻底化解矛盾的初衷,法官希望通过调解的方式为双方打开心结。但由于双方之间的分歧较大,一时无法准确找到案件的突破口,调解工作一度难以进行。经过多次会面,法官以亲情为切入点,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首先稳定了双方的情绪,然后耐心分析双方的财产份额,梳理双方之间的财产关系,认真倾听双方各自的诉求和心声。最终,兄弟二人各自让步,达成了调解协议,使分家协议能够正常履行。
本案是由于分家协议引发的分家析产纠纷。分家析产指将一个较大的家庭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较小的家庭,同时对原家庭的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并确定各个家庭成员的财产份额的行为。在这类案件中,家庭共有财产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谅互让,换位思考,合理的处理内部的财产纠纷,避免因财产争议伤害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