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件就这么结束了吗?这么快!”当事人张某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时还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案情回顾
近日,竞秀区法院速裁庭受理了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路上相撞,经交警认定为同等责任,张某在此次事故中受伤,花费了近1万元的治疗费用,此前双方协商不成,张某便一纸诉状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承担一半的治疗费用。
仔细查看卷宗后,承办法官认为本案法律关系清楚、案情不复杂,促成调解可能性较大,当即着手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但被告电话一直无人接听也没有回复,于是工作人员决定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通知被告,通过给当事人发短信告知。电子送达任务创建后没多久,被告便打来电话询问,在沟通中被告表示愿意与原告进行协商。
在充分尊重双方意见的情况下,承办法官经过几次协调,顺利促成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并在当天下午双方来到法院共同在调解协议上签名,被告现场向原告付清了相应款项,案件得到圆满的解决,双方当事人都表示满意,对法院解决纠纷的速度表示称赞。
竞秀区法院坚持人民至上,通过将案件繁简分流,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优化环节流程,对于标的额小、事实清楚的案件,通过速裁庭,诉前调解、简案快审等,大大减轻当事人在时间、金钱、精力上的损耗,从根本上解决双方矛盾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