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这次我知道了,我以后一定注意!按约还款!”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中的当事人王某向诉前调解团队的法官说。
近日,竞秀区法院诉前调解团队收到原告某银行保定分行诉被告王某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的卷宗材料。据了解,2020年双方签订《个人信用借款合同》,贷款额度为73000元。合同签订后,银行依约发放了贷款,但被告2020年10月起便不再按照合同约定还款,经原告催收,被告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无奈诉至法院。
调解法官详细查阅案卷后,发现本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于是,立即与被告取得联系,听取被告意见,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原来,被告爱好摄影,为了购买自己喜欢摄影设备而向银行借款,凑钱购买了价格昂贵的摄影设备,导致无法还款。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调解法官首先耐心地向王某释法明理,详细告知其违约还款的法律后果,耐心引导王某应当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理性消费。在一番耐心细致的疏导下,被告王某对自己冲动消费的行为非常后悔,表示现在愿意积极配合银行履行自己的还款义务,但由于资金紧张,希望能分期还款。最终,双方就还款方式及时间签订了新的还款协议,原告撤回起诉,案件顺利解决。
大家应当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警惕过度消费,结合自身实际,理性消费,量力而行;要树立诚信意识,正视失信风险,防范金融风险,共同构建诚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