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城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申请宣告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特别程序案件。
案件回顾
被申请人张某突发脑出血,经医院救治虽挽救了生命,但是卧床且意识不清,生活不能自理,由于张某已经离婚,且是独生子,故一直由其父母照顾日常生活。张某需要办理社保卡,按规定应该由其本人到场才能办理,以张某现在的状态不能亲自办理,为了避免以后出现此类麻烦,张某的父母遂求助法院,希望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此事。
我院收到案件材料后,经了解情况,发现案卷材料中缺乏相关专业鉴定机构对张某已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我院立即启动诉前鉴定程序,告知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且考虑到被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开展了上门鉴定,以减轻当事人奔波的风险和负担。
在高效的鉴定模式下,很快出具了鉴定报告。主审法官立即联系当事人了解情况,并对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在7日之内审结了这一特别程序的案件。案件的高效办理感动了当事人,当事人在领取判决书时,连连说道:“真是太感谢法官了,我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我的大问题”,并执意要留下一袋水果表示感谢,办案人员委婉拒绝了,“群众的满意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肯定,今后遇到任何法律上的问题都可以向我们进行咨询。”
群众事,无小事。江城人民法庭将继续秉承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为民办实事的意识,切实做到让群众少跑腿,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真正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