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一起家庭暴力事件,近日,我院发出今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案情回顾
2月3日上午,我院诉服大厅收到一位张女士的电话求助,其因家庭矛盾被丈夫打伤,工作人员立刻将这一情况向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进行报告。由于案件特殊,为了保障申请人的人身安全,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决定上门查看情况。
到达张女士家中,法官详细了解情况,由于当事人受伤无法书写,法官通过当事人口述现场制作人身保护令申请书,同时对相关情况进行询问,制作询问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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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张女士有遭受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其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当天下午,法官立即制作了人身保护令的裁定书。裁定书中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现在所住房屋,同时于当日将裁定书网上送达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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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上午诉服中心工作人员上门送达裁定书,对被申请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讲明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后果。同时向辖区派出所送达,派出所民警表示积极支持法院工作,会不定时回访当事人情况。至此,张女士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地维护。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是社会稳定的基石。我院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依法履职尽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维护家庭和谐、维护社会安宁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