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探视权纠纷案件。
案件回顾
原告李某某与被告徐某某于2015年结婚,婚后生育一子。2021年,李某某起诉徐某某离婚。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孩子随徐某某生活,李某某每周探视孩子三天。调解生效后,因徐某某不配合李某某行使探视权,李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探视权不仅是父、母的权利,更是孩子的权利,涉及情感方面的强制执行,仅仅依靠法律是不够的,需要执行法官本着善意执行的理念,投入更多情感去化解双方的积怨,所以在执行工作中既要处理好情与法的交织,又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要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本案执行法官以孩子健康成长为立足点,以“正视过去,面向未来”为切入点,悉心调解,最终促成双方重新达成探视和解协议。父母握手,孩子笑了!
竞秀区法院将始终秉承着以“执”促行,以“行”护“执”的理念,让家事案件执行有力度,更有温度,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