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速裁四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案件回顾
被告公司通过网上商城向原告无锡市某阀门厂下单,购买各种型号阀门。原告依约定向被告提供货物后,被告支付部分货款,剩余9万余元未付。原告催要无果,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和违约损失。
速裁四庭接到该案件后,认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进行诉前调解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调解员迅速和被告单位联系,利用午休时间配合被告单位核对账目。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地和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双方核实款项金额,最终被告同意单位完成审批流程后立即付款。原告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表示不再进行立案诉讼,双方握手言和,继续进行业务合作。原告对我院的诉前调解机制高度赞扬,说“这才是真正为企业排忧解难,保驾护航!”
竞秀法院始终把高效审理涉企案件作为护航经济发展的重点,积极发挥诉前调解优势,最大限度把涉企矛盾解决在诉前,减轻企业诉累,简案快办,为辖区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