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院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化解纠纷,握手言和。
案件回顾
原告在被告经营的店铺订购商品,原告依约支付了货款,被告未能按时发货,在原告催促下,被告仅仅制作了部分货品,大批货搁置已久未做。由于被告将货款挪作他用,工厂收不到被告货款,拒不发货。后双方经商定先由原告替被告向工厂先再次垫付货款把货做完。被告也承诺将垫付货款分期返还,后被告仍未履行,并且货品到后,被告未完成安装服务,原告为尽快入住,先行垫付安装费用,才完成安装。原告向被告索要费用无果后,诉至法院,请求依法被告返还货款、安装费、运费等费用。
在深入了解到原告起诉的事实后,法官立即联系了被告,着手化解纠纷。起初,被告带有抵触情绪,认为原告主张费用过高。法官通过做大量工作,向被告进行释法明理,强调诚实守信是维持合作关系的重要基础,人无信则不立,商无信则不兴,只有诚信经营企业才能长足发展,并指出被告不履行付款义务的违法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思想上给被告做工作,被告也逐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带来的后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约定被告将上述款项分期付清,双方握手言和。
为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弘扬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风尚,用司法的力量浇筑诚实守信之花,竞秀法院立足司法职能,依法妥善处理各类合同纠纷,在办理案件中加强诚信宣传和教育,引导当事人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观念。同时积极把调解工作贯穿到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全力化解矛盾纠纷,高效快捷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