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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房屋买卖起纠纷 法官调解化矛盾
  发布时间:2023-03-21 18:20:22 打印 字号: | |

  “太感谢你们了!被告给完钱了,专门给您来个电话道声感谢!”近日,我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并积极履行,有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获得了当事人一致好评。


案件回顾

    原、被告之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名下的一套房屋,现原告已履行了合同的义务,但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如期交房,且逾期交房时间过长,违约事实明显。原告认为,被告逾期交房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故起诉要求被告给付违约金。

    为缓解双方之间的矛盾,法官接到案件后,及时和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在了解基本案情后,法官又多次电话联系双方,从原、被告的角度出发为双方阐明案件的利害关系,耐心释法明理。最终,双方的对立情绪逐渐缓和,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先给付部分款项,剩余违约金6个月内付清。至此,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民生无小事,竞秀区法院将继续发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化解和治理模式,力争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解纷渠道,不断加强调解工作力度,快速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更加便民、利民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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