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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温情调解抚养费纠纷,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发布时间:2023-04-03 16:12:53 打印 字号: | |

近日,速裁四庭成功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促成双方当事人就孩子的抚养费问题达成调解协议,依法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回顾

    2020年7月,原告小琦的母亲王某和父亲张某因感情不和起诉到法院,经法官调解,王某和张某离婚,小琦随母亲生活,父亲张某每月支付500元生活费。张某支付一段时间生活费后不再支付,与此同时,为提高学习成绩小琦还参加了补习班,每月500元的抚养费不足以支付小琦的生活及教育费用,故小琦起诉到法院,请求被告张某每月增加抚养费3000元。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本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且涉及到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联系,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及孩子如何获得优质的教育等为切入点,采取情理结合的方式,耐心细致地对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同时也向被告讲解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明确告知被告抚养孩子是作为父母的法定义务。在法官的积极调解下,最终双方当事人就孩子的抚养费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案件圆满解决。     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是父母亲的法定义务。一直以来,竞秀区法院在审理涉及未成年案件中,始终把未成年人的权益放在首要位置,坚持调解为主,判调结合,合法、高效、温情司法,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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