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了,感谢法院帮我们解决了这么大的困难!”近期,我院民事审判庭成功化解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对裁判结果非常满意,向主办法官送来锦旗以表感谢。
案件回顾
原告为购买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房屋,双方签订了《房屋订购协议书》。协议约定,原告交付全部房款后,房屋产权证书由被告统一进行办理。后原告按时足额缴纳了全部购房款。被告为原告出具了购房款的收据,并向原告实际交付了该房屋。但被告迟迟没有为原告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原告与被告协商不成,并向其他部门求助无果后,无奈诉至我院,要求确认该房屋归原告所有,并要求被告及时为该房屋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法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向被告进行了送达,安排好开庭时间后对该案及时进行了审理。由于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法官耐心梳理案情,仔细分析双方的证据,认为被告已经收到了原告的购房款,且该房屋已经交付给原告,原告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被告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为原告办理案涉房屋的不动产权登记。最终,法官及时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双方均未上诉,该案已经生效。
民生问题无小事,群众利益大于天。我院将不断加大审判工作力度,快速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民、利民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