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剩余货款及利息。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化解纠纷,握手言和。
案件回顾
原告与被告之间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双方之间合作10余年,但近些年因种种原因,工程施工周期长,导致资金周转困难,被告无法按时履行给付剩余货款的义务。多次协商未果后,原告诉至法院。
在了解到原告起诉的事实后,法官主动联系被告,积极开展工作,着手化解纠纷。被告认可基本的案件事实,但目前公司资金紧张,无法及时付款,请求给予一定的宽限时间。法官认为,鉴于双方之间合作时间长,争议不大,可以用调解方式化解原、被告之间的矛盾,于是一遍遍给双方做工作,建议原告理解被告目前的困境,同时指出被告不履行付款义务的违法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思想上给双方做工作,终于找到了调解的突破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在1年内分期分批将剩余货款50余万元付清,双方握手言和。
今后,我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勇于担当,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纠纷,助力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