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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结事了” 化纠纷 “事心双解”暖民心
  发布时间:2023-06-14 19:21:05 打印 字号: | |

  近日,竞秀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老年代步车引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案件回顾


    被告驾驶无号牌老年代步车外出,与十字路口同车道在前的原告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事故致双方车辆受损。交警部门认定被告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因发生交通事故的老年代步车未购买保险,案涉赔偿标的比较大,事故发生后,双方一直未达成一致的赔偿意见,遂诉至法院。

    诉讼过程中,承办法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耐心做调解工作,因被告老年代步车没有保险的缘故,被告认为原告私自修车费用过高,原告主张车辆在4S店修车,费用合情合理,并且有修车明细为证。在修车费用上双方争执不休,互不相让。法官一方面对被告开违规车辆上路提出批评,另一方面劝解原告本着互谅互让的态度解决纠纷。经过几轮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被告第一时间将案件赔偿款给付原告,收到赔偿款后,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对法院贴心、为民的服务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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