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韩北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借款纠纷。
案件回顾
原、被告系同事关系,2014年6月,被告因资金周转向原告借款10万元,被告承诺每月向原告支付利息1500元,借期1年。到期后,因被告继续使用借款,双方就续签了借款合同,2015年12月,被告偿还原告借款5万元。期间,被告再次向原告借款5万元,并开始降息,2020年12月至今未再支付过利息。经过原告催要,被告偿还了原告1万元,剩余9万元至今未付,故原告诉至法院。
法官查看案卷后,了解到双方系同事关系,便及时与原、被告取得了联系,希望通过调解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原、被告均表示愿意调解。
经过与双方沟通,原告表示不同意被告的还款方案,无法再信任被告。了解到双方的症结在于被告的还款时间及金额上,法官采取分别与原、被告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对双方释法明理,同时劝解双方。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握手言和。通过调解解决,缓和了双方之间的关系,重拾了对彼此的信任,矛盾得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