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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事 一次了】当庭调解+当日履行+当庭撤诉 拖欠工程款一次到账!
  发布时间:2023-08-17 19:50:37 打印 字号: | |

近日,竞秀法院韩北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矛盾顺利解决,被告向原告支付了货款,原告向法院申请了撤诉。





案件回顾

    被告承揽了保定市某小区装修工程,将其中的地下车库防护喷漆项目承包给了原告,原告组织工人按要求完成了全部施工内容,后经双方结算,被告尚欠原告施工费用共计5万余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至今未给付,故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认真阅卷,详细了解案情和双方当事人的分歧之后,积极与当事人沟通,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原、被告因存在误会,情绪均比较激动,对争议焦点各执一词。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双方当事人从开始的激烈对抗逐渐冷静下来,并相互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当庭将欠款支付给原告,原告撤回起诉,做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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