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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事 一次了】当庭调解+履行,案结事了暖民心
  发布时间:2023-08-23 19:52:39 打印 字号: | |

近日,竞秀区法院速裁二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原告与被告当庭达成一致意见,当庭履行,原告当庭撤诉,一次性化解了矛盾纠纷。


案件回顾

    原告张某通过中介公司与被告王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交接房屋时,房屋燃气卡内尚余部分燃气费。因双方交接房屋比较仓促,张某因年龄较大误认为燃气卡内费用可以迁出,便未在合同中就该费用作出明确说明。后张某迁出卡内余额未果,该燃气卡余额只能交由王某继续使用。张某便向王某索要燃气费用,而张某认为在交接时,就家具、水电费都已经打总给付,其中应该包含燃气费,且合同、交接单中明确记载“全部交接完毕”,遂拒绝给付,故张某将王某起诉至法院。

    速裁二庭收到该案后,承办法官及时将双方请到调解室,因原告年龄较大,对新理念接受较慢,承办法官耐心细致释法明理,并对被告宣讲法律知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法官调解,原、被告双方互相体谅、互相让步。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王某给付张某1000元,王某当场履行完毕,双方冰释前嫌。为表心意,张某执意手写撤诉申请,撤回对王某的起诉,案件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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