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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事 一次了】积极调解催履行 做实做细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3-10-07 14:58:54 打印 字号: | |

一个多月前,我院民事审判庭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案件回顾

    张某向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了一处商业门脸房,当时通过向中介公司付款的方式获得了购房优惠,但因购买房屋未能及时交付,张某经与房地产公司沟通,房地产公司对其收取的购房款进行了退还,但中介公司却迟迟未退还其收取的部分款项,无奈诉至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官通过电话联络、当面调解等多种方式与当事人反复沟通,双方同意在一个月后将款项退还,并就此达成了调解书。


    一个月后,经电话回访,办案法官发现中介公司并未按期履行调解内容,于是对中介公司进行催促,释明不按期履行的法律后果,中介公司同意来到法院在法官的见证下退还张某诉请款项。

   履行完毕后,张某真切地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了感谢。


    竞秀区法院将继续力争在每一个审判环节都把息诉的功课做到极致,把实质性化解矛盾作为审判的目标和导向,切实为群众解决矛盾,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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