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速裁二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简介
孙某委托刘某某为其装修房屋,并签订家庭装修合同,孙某支付装修款后,刘某某却未如期完成装修。故孙某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装修费用并赔付房租。
速裁二庭收到该案件后,及时通过12368联系原、被告双方,但被告一直不接电话。后书记员通过电子方式和邮寄方式向刘某某送达开庭传票等手续。刘某某电子签收,邮寄材料被退回。
开庭当日,被告未到庭,本案依法缺席审理。原告在庭审中将需退还的装修费用重新计算后提出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庭审中止。庭后,书记员多次通过12368联系被告刘某某,向其送达第二次开庭传票通知。这次,刘某某终于接听了电话,并表示上次接到传票后以为是诈骗所以没有联系。书记员向其耐心解释,“12368为法院送达平台,可放心接听”,同时告知其原告的诉请与理由并再次向其送达开庭手续,刘某某表示认可原告诉请,愿意接受调解,但需要双方现场对账。
第二次开庭当日,被告依然未按时到庭,征得原告同意后,书记员再次与被告联系,多次催促,被告于半个小时后到场接受调解。经双方对账核算,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刘某某赔偿原告孙某装修损失77000元并分期偿还。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