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竞秀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受理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一开始双方对立情绪较大,经过法官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庭履行。
原告贾某向房地产公司购买了一套房产,当时通过被告某中介公司支付3万元协议款项获得了购房优惠,双方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后经贾某考虑不想购买此房产便向房产公司申请了退款。然后向支付协议款项的中介公司申请3万元退款,但该中介公司当时已经注销,贾某便以公司股东作为被告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之初,原告与被告双方矛盾较大,都想让法官尽快出判,抗拒调解。法官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首先耐心听取双方的诉求及意见,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其次,对各方进行单独疏导、沟通,着重做好化怨解结工作,最后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法院一同协商解决。经法官当面调解,同双方进行了近一个多小时反复的沟通,原、被告终于接受了彼此的观点并在法官的主持下签署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庭转账退还了原告的协议款。调解完毕后,双方当事人都真切地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