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竞秀区法院行政审判庭成功化解了一起不服工伤认定的案件。
案件回顾
耿某在某塑胶制品厂做收卷工作时左手被机器扭伤造成指骨骨折,因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耿某向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经仲裁裁决确认耿某与某塑胶制品厂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后耿某又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认定耿某的受伤系工伤,某塑胶制品厂不服人社局工伤认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案件受理后,法官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约见双方当事人,了解到案件争议焦点是某塑胶制品厂与耿某在赔偿数额上存在分歧。为减少当事人诉累,让伤者尽快得到赔偿,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承办法官采用“背靠背”和“面对面”两种方式,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析理、耐心劝导,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某塑胶制品厂支付耿某赔偿款,向法院撤回起诉,该行政案件得以实质性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