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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事 一次了】网上调解化矛盾 即时履行案结清
  发布时间:2023-12-28 16:33:01 打印 字号: | |

    近日,竞秀区法院速裁三庭审理了一起培训合同纠纷。双方在法官主持下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并当庭履行,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原告周某系安徽合肥市人,被告为保定某教育机构,周某从网上报名参加被告保定某教育机构的培训,后由于原告个人原因,不想参加培训,双方因退还学费问题发生争执。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退还培训费。

    收到案件后,法官首先对案件进行全面了解并组织双方进行沟通。考虑到原告在外地,来法院开庭路途较远,且费用较高,经过和教育机构耐心做工作,教育机构同意网上调解。速裁三庭工作人员抓住时机,对双方当事人耐心细心地做工作,双方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后,法官组织双方通过网上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履行。履行完毕后,双方均对法院高效率的工作表示感谢。

    当庭调解,即时履行,既提高了诉讼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也避免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有效节约了诉讼资源,达到了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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