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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事 一次了】鉴调结合息纷争 即时履行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4-04-17 16:25:04 打印 字号: | |

    竞秀区法院司法技术室在办理对外委托鉴定案件中,为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积极探索“诉前鉴定+调解”工作路径,灵活运用“以鉴促调、以调结鉴”工作模式,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为当事人节省鉴定费用、节约时间成本,实现矛盾纠纷高效化解。


案件回顾

    刘某驾驶一辆微型客车与骑自行车的高某相撞,造成高某一人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公安机关交警部门认定刘某负事故主要责任,高某负次要责任。此后,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高某遂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对其因交通事故所致伤残等级及三期进行鉴定,要求刘某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20万元。

    为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尽快化解纠纷,技术室工作人员迅速启动诉前鉴定程序,同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工作人员找到双方的分歧所在,从鉴定经济成本、时间成本等角度出发,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分析利弊,经过反复协调,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刘某通过手机银行当场一次性向高某支付13.5万元赔偿款,高某撤诉,矛盾纠纷得以“零成本”化解。

    司法鉴定的目的绝非“一鉴了之”,是为法官裁判提供参考依据的重要支撑,坚持全过程调解工作机制是人民法院实现案结事了的有效路径。近年来,竞秀区法院司法技术室主动靠前强化服务职能,将鉴调有机结合进而争取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在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有效推动司法公正,提升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鉴定中的满意度。下一步,竞秀区法院将继续完善诉前调解鉴定等工作机制,力争在以鉴促调方面实现新突破,更好地发挥服务保障作用,以实际行动助力提升审判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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