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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事 一次了】“我借给他钱,结果......”
  发布时间:2024-05-27 18:12:02 打印 字号: | |

  “非常感谢咱法院,短短几天就解决了我的纠纷,还让我和朋友解开了心结!”王某激动地说道。近日,竞秀区法院诉前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既高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隔阂,又节约了诉讼成本,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案件回顾



    王某与黄某是朋友关系,2022年9月被告以周转为由向原告借款4万元,黄某出具借条,约定借款期限。到期后,王某多次催要无果。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黄某偿还欠款。

    案件受理后,诉前调解团队工作人员对案件进行了分析研判,考虑到双方系朋友关系,生活中难免需要相互合作、相互帮助,且案件争议明确,法官坚持“以调为先,以调促和”的原则,希望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开始被告态度比较强硬,认为原告将自己诉至法院不留情面,自己不是不还钱。原告认为自己帮助了被告还得到这样的结果,对此也是心生埋怨。诉前调解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背对背”调解,一方面,法官告知黄某,王某出于信任,在危难时候伸出援手,应当感激,更应该珍惜多年的朋友情谊,且偿还借款是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如不偿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同时劝说王某换位思考,双方是多年好友,且被告表示积极偿还。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多番沟通劝解后,双方从开始的各执己见,到情绪逐渐缓和。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黄某分期偿还借款,并于达成调解的当天下午将第一笔欠款2万元通过微信转给原告,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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