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速裁四庭收到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
案件回顾
李某于2023年因病去世,李某的配偶张某于2016年去世,李某与张某生前育有二子,次子于2007年去世。本案原告为李某次子之子(即李某之孙),被告为李某的长子,李某去世前留有遗嘱,将其与张某生前购买的房产中属于自己所有及自己应继承所得份额指定由原告继承,但李某生前还留有银行存款若干,原告就分割遗产事宜与被告起纠纷,故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法官在了解案件基本脉络并摸透矛盾背景的前提下,多次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深层次的沟通,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陈述事实及对遗产分割的诉求,并劝解当事人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以亲情和睦为前提,心平气和地协商解决纠纷。
经过双方当事人几轮陈述各自诉求后,法官根据纠纷事实及证据,认真梳理,理清思路,从亲情伦理和法理的角度剖析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对双方的主张逐项释法解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引导当事人以亲情为重解决问题,最后双方当事人表示愿意互谅互让,和平合理解决遗产分配问题。通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原、被告双方分别继承李某遗产(房产及银行存款)的相应份额,被告当庭给付原告抵减后的遗产分割费,双方就遗产分割再无纠纷,握手言和。
亲人离世后,在处理遗留的财产问题上可能会引发矛盾,但分割得了的是财产,分割不了的是亲情。本案中,法官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始终站在第三方的立场,从伦理、亲情、法律多角度客观公正地分析问题,找出争议的焦点,最终使一家人对遗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弥合了珍贵的亲情,修复了亲情裂痕,维护了一个家庭的和睦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