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一件事 一次了】看法官如何修复这条“友谊的小船”
  发布时间:2024-07-10 15:26:46 打印 字号: | |

     近日,竞秀区法院江城人民法庭工作人员收到了一起案件的当事人打来的电话,感谢主办法官不仅帮助双方成功调解了涉案金额一百多万的合同纠纷,还解开了与被告的心结,重续昔日友情,维护了双方这条“友谊的小船”。


案件回顾



    原告李某与被告赵某是从小就相识的朋友,赵某于2019年将自己名下尚未建成的一套房屋口头约定卖给李某,李某支付了房款,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是该房屋一直没有交付使用,李某无奈将赵某诉至法院。赵某接到诉状后也倍感无奈,赵某认为房屋的无法交付和自己没有关系,开发商应该承担履行不能的责任。

    法官接到案件后,及时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在了解案件过程中,法官发现原、被告之间是多年的好友,双方父母关系也非常融洽,所以双方才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原、被告在口头达成协议之后,涉案房地产公司经营不善,导致涉案房屋迟迟不能交付。了解到案件基本情况和双方争议点后,办案法官积极从中调解,从情理、法理等多个角度出发对双方进行劝说,引导双方敞开心扉、言明心结、化解矛盾。期间,还组织了双方父母的多次见面调解,以热心和诚心深深地打动了当事人,取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积极配合。同时,法官向被告赵某释法明理,让其了解到自身有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考虑到双方家人的感情,建议被告对原告进行经济补偿。最终,在法官情理法并用调解下,原、被告化解心结,成功达成调解,被告将另一套房屋过户给原告,该案得到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管理员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