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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事 一次了】古稀老人的“陈年欠款”
  发布时间:2024-07-15 15:38:30 打印 字号: | |

  “太感谢法官了,二十一年了,压在我心头的事总算解决了!”近日,竞秀区人民法院速裁二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对法官连连道谢。



案件回顾


    原、被告是多年的朋友,2003年1月至2003年3月期间,被告以做生意资金周转为由陆续向原告借款现金30000元。期间,被告支付了4000元利息,但未归还过任何本金。后双方协商于2007年10月21日写下欠条并载明事实,约定月利息为1%,被告承诺在2007年内连本带利全部归还。到期后,被告未归还过任何款项,为此,原告多次口头或书面向被告催收,被告一直未予偿还,无奈之下,原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因双方都是年近古稀的老人,借贷关系发生在二十年前,征得原告同意后,承办法官积极与被告联系,被告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不同意调解,调解工作一时间陷入了僵局。为了尽快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多次释法明理、悉心劝解,通过讲解法律规定被告表示愿意接受法庭调解。但借贷时间较久,产生利息较多,承办人经过多日沟通双方意见,原告最终同意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本金、利息共计5万元。

调解现场

    调解当日,被告当场给付了款项。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被成功化解,两位古稀老人握手言和,纷纷向法官道谢。

    竞秀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做到案件快立快审快结的同时,坚持能动司法,对能调解的案件尽量调解,对于当庭能及时履行的案件主动让当事人及时履行,进一步减轻当事人的诉累,降低人民群众诉讼成本。对于涉及老年人的案件,依法能动履职,优化法律服务,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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