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竞秀区法院速裁四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并促成当庭履行,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赢得了双方好评。
案件回顾
原告宋某与被告佟某系朋友关系,2024年3月,原告将其所有的电动车出借给被告使用,后原告多次联系被告,要求其返还电动车,但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诿不还,无奈之下,原告于2024年6月报警,原告在报警后才得知电动车已被被告丢失,无法返还,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按原价赔偿购买电动车的费用。
基于原、被告系多年朋友关系,法官在审理过程中,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使当事人心平气和的协商解决纠纷。被告丢失的电动车系原告在2年前购买所得,经过法官耐心同双方沟通,被告同意将电车折旧后赔偿原告的损失,原告表示认可,双方对赔偿价格达成一致后,被告当庭履行,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法官说法
电动车丢失的责任归属
1.借车人的责任:如果借车人未能妥善保管电动车导致丢失,他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车主的责任:如果车主对电动车的丢失有过错,例如未为其设定必要的车锁措施等,车主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在这个情况下,由于电动车是由借车人借走并丢失的,车主并没有直接过错,所以主要的赔偿责任应由借车人承担。
如果将车辆借给别人后丢失,该如何做?
1.报警:发现电动车丢失后,首先应立即报警,报警后,警方会进行调查,并提供必要的帮助;
2.与借车人协商:尝试与借车人协商解决此事。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赔偿电动车的价值或者购买一辆新的电动车作为赔偿;
3.提起诉讼: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车人承担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车主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借车人未能妥善保管电动车并导致其丢失。